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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度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

作者:packb 编辑:maczone  发布时间:2008-08-25 10:41:44  来源:中国包装总公司  阅读:次  评论:
  
·2008年度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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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08年度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包装主管部门(包装公司、包装办公室)、各包装专业委员会、有关科研院所、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   为了奖励在包装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,充分调动广大包装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包装新技术、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提升我国包装产品的整体水平,提高我国包装产业综合竞争力,使之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,中国包装总公司根据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及《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规定、《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的具体要求,现将推荐“ 2008 年度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”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时间、奖励范围

截止 2007 年 11 月以前研究开发、设计,并通过鉴定、投入使用的包装科技成果、包装设计(工业设计),以及产业化的项目。凡是符合《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第二章奖励范围的项目,均可以推荐。已获得过省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。

二、推荐材料

        推荐单位按《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及《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的具体要求,认真填写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推荐书,并报送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它附件。

(一)推荐项目技术报告、检测报告、用户( 2 家以上)使用报告。

(二)查新报告、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。

(三)该项目的鉴定证书。

(四)该项目使用前后社会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报告。

(五)其它有关证明材料。

推荐材料及附件要齐全、整齐,并装订成册(原件一份,复印件二份),图纸、技术资料一份,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。

三、推荐单位审核

        凡推荐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先进行初审,并写出审核意见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包装主管部门(包装公司、包装办公室)上报的项目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包装主管部门(包装公司、包装办公室)进行审核;科研院所、院校上报的项目,由各上级主管科技部门进行审核;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推荐的项目,报总公司主管归口部门进行审核。审核意见内容应包括:

(一)项目知识产权是否明晰。

(二)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的时间及奖励范围。

(三)推荐书填写是否完整、正确,材料是否齐全、整齐。

(四)根据评审标准对推荐项目所提出的获奖等级是否充分合理。审核项目材料必须有初审人签字,初审单位盖章。

(五)推荐单位公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(盖章)。

四、申报、推荐截止时间

申报时间: 2008 年 07 月至 2008 年 09 月。

截止时间:报送申报材料请于 2008 年 09 月 15 日以前(以邮戳日期为准)逾期不予受理。

通知正文及附件可登录中国包装总公司网( www.pachn.cn )“行业资讯”栏目下载,填写各项申报内容。

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是一项严肃、认真、细致并充分调动包装科技人员积极性、创造性的工作。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,通过开展科技评奖工作,促进包装工业的发展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部
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8 号 6 号楼 邮 编: 100037

联系人:许卫红

电 话: 010-68303506 传 真: 010-68303132

(通知全文详见附件,点击此处可下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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